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火阀性能试验项目、试验装置、试验步骤、判定条件和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通风、空调系统中安装的防火阀的试验。
2 试验项目
本标准包括以下五项试验: a.温感器试验; b.关闭可靠性试验; c.盐雾试验; d.环境温度下的漏风量试验; e.耐火试验。
3 引用标准 GB/T2624流量测量节流装置用孔板、喷嘴和文丘里管测量充满圆管的流体流量 GB9978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4术语
5 试验装置、步骤和判定条件
5.1温感器试验
5.1.1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包括一只带有加热器和搅拌器的水浴槽以及必要的控制和测量仪表。 测量水温的仪表精确度不应低于±0.5℃。
5.1.2试验步骤
5.1.2.1不动作试验
用加热器将水浴槽中的水加热,同时开动搅拌,当水温达到65±0.5℃时保持恒温。将温感器的感温元件完全浸入水中5min。
5.1.2.2动作试验 取出温感器,自然冷却至常温,用加热器将水继续加热到73±0.5℃,保持恒温。将温感器的感温元件完全浸入水中。
5.1.3判定条件 在65土0.5℃的恒温水中,温感器5min不动作,在73士0.5℃的恒温水中温感器lmin内动作,即为合格。
5.2关闭可靠性试验
5.2.1试验步骤 将试件固定在试验台上,开启阀门,然后启动操作机构,使试件关闭。如此反复操作共250次。 对于具有几种不同启动方式的试件,应均衡分配250次操作次数。对于具有调节功能的试件,应分别在最大、最小开启位置做试验,并均衡分配操作次数。
5.2.2判定条件 在250次关闭操作中,试件应能从开启位置灵活可靠地关闭,各零部件应无明显变形、磨损及其他影响其密封性能的损伤。
5.2盐雾试验
5.3.1试验装置 通常采用盐雾箱或盐雾室。 盐雾箱(室)内的材料不应影响盐雾的腐蚀性能;盐雾不得直接喷射在试件上;箱(室)顶部的凝聚盐水液不得滴在试件上;从设备四壁流下的盐水液不得重新使用。 盐雾箱(室)内应有空调设备,能控制箱(室)内空气温度在35士2℃范围内,相对湿度大干95%。 盐水溶液由化学纯氯化钠和蒸馏水组成,其重量浓度为(5土0.1)%,pH值控制在6.5—7.2之间。 控制降雾量在l一2mL/(h.80cm2)范围内,由压力为0.08—0.14MPa的喷嘴产生,雾粒直径在l一5μm的占85%以上。
5.3.2测量仪表的精确度 测量仪表应达到如下精确度: 温度:土0.5℃ 湿度:土2% 酸度:士0.1pH
5.3.3试验步骤
试验开始前,应用洗涤剂将试件表面上所有的油脂洗净。将试件安放在盐雾箱(室)里,试件的开口向上)并使试件各阀片的轴线与水平面均成150一300角。 试验时,试件呈开启状态,以24h为一周期,先连续喷雾8h,然后停16h,共试验五个周期。 喷雾时,箱(室)内保持温度35士2℃,相对湿度大于95%;停止喷雾时,不加热,关闭盐雾箱(室),自然冷却。
5.3.4判定条件 试验结束后,取出试件,在室温下干燥时间不少于24h。对试件进行关闭试验,如仍能从开启位置可靠关闭即为合格。
5.4环境温度下的漏风量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