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欧盟将于5月8日起正式实施关于纺织品标签的新法规。根据新法规要求,纺织产品的标签须注明原产国,如果产品有包装,应在包装上注明;显示产品原产地的其他商业单证不能作为标签的替代;一件纺织品的纺纱、织造、整理或者缝制几个制造过程中至少有两个环节在欧盟生产,才被视为是原产于欧盟国家的纺织品;纺织品标签必须清楚显示是否含有如毛皮和皮革源自动物的非纺织品部分,如从第三国进口的产品,应强制规定附有原产标签。
纺织服装标签标识是消费者了解服装质量的基本信息,标识错误或不符合进口国规定不仅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诚信度,还会给出口产品带来风险。
许多国家对此做了明确和严格要求,如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均对纺织品服装标签标识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纤维名称、组分含量、语言标示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此举一方面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另一方面也是发达国家设置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一种重要手段。
欧盟新法规的实施,不仅将增加我国纺织品出口的贸易风险、提高出口难度,还将增加企业的生产环节、加重企业负担,延长货物口岸通关时间。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生产企业需对其供应链进行严格管理,与供应商明确协议要求,重视产品质量的源头管理,企业在加贴成分标识时应认真审核,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标注,以避免遭受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