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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软垫座椅家具法规再新添易燃性新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30   来源:中国木业网   浏览次数:890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近日,美国消费者安全委员会提议了一项有关软垫座椅家具易燃性的新法规,该法规基于“易燃织物法案(FFA)”,对软垫家具设立了性能、测试认证、标贴等要求。

中国家具出口美国近年来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其中座椅、沙发、沙发床、家居和办公室家具、移动软垫家具、与家具搭售的软垫和类似的散件等数十种产品都是该法规管制范围内产品,上述产品也是宁波出口优势产品,近年来迅猛发展,600多家企业年出口创汇超过6亿美元,销往美国的占到了一成半。

美国针对家居用品阻燃性能不断出新,2007年出台了一项严苛的床垫防火标准,已对国内企业形成难以逾越的高门槛,加之目前我国国内的软垫座椅家具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接上存在显著差距,企业如不加紧采取应对措施满足防火要求,将面临出口萎缩甚至丧失美国市场的危险。

该法规对生产座椅、靠背或扶手装有缓冲材料(泡沫、棉絮等材料)并覆盖织物(纺织、皮革等材料)的家用软垫座椅家具企业有深远影响,据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估计,此项标准将影响美国超过1600家软垫家具生产商和进口商,以及100至200家家具布料纺织品生产商,我国各出口企业须密切关注。

提案明确规定上述产品须符合一类表面织物闷烧测试和二类隔离层燃气明火测试燃烧测试,要求织物和点燃的香烟接触45分钟,表面织物与填充物间的隔离材料用240mm的丁烷气体火焰燃烧45分钟,均不得出现持续闷烧和燃烧现象,合格的织物和隔离层可用于任何填充材料。      

除上述要求外,对标签要求也作了规定。制造商须在产品贴上标签以证明其符合一类或二类的测试要求,并声明“制造商特此证明该软垫家具符合美国联邦法规16CFR的1634部分的所有适用要求。”除此之外,还须明显标有下列信息:制造商及进口商的名称地址、制造日期、型号识别等。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须努力克服内外销标准差距制约产品出口的瓶颈约束,提高产品的防火工艺技术,在产品材料选择上要作好防火检测,采用经济效益高的阻燃方式,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并顺利出口。

同时,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应关注国外阻燃技术法规标准要求的更新变化,及时更新我国标准,尽早实现与国际阻燃性能标准和安全要求的接轨,为我国产品顺利出口扫除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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