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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氨酯产业发展新机遇:住建部印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指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21   浏览次数:875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住建部日前印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指南”,要求从外墙屋面、采暖系统、供热管网、综合节能等四方面进行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

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建筑节能的巨大市场已徐徐开启,万亿元规模的巨大市场将加速形成。

改造面积至少35亿平方米

我国城镇既有居住建筑量大面广。据不完全统计,仅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既有居住建筑就有大约35亿平方米需要和值得节能改造。这些建筑已经建成使用20年-30年,能耗高,居住舒适度差,许多建筑在采暖季室内温度不足10℃,同时存在结露霉变、建筑物破损等现象,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很不相应。

住建部人士表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特别是严寒和寒冷地区(也称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节约能源、改善室内热环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方式转变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住建部与德国政府自2005年至2011年共同组织实施了中德技术合作“中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先后在唐山、北京、乌鲁木齐和太原等城市对28栋约1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进行了综合节能改造示范。并在全面总结示范工程经验的基础上,编写并出台了《指南》。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指南对具体操作细节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它的出台意味着建筑节能的巨大市场正式开启。根据35亿平方米的改造面积计算,这一市场的规模将达到万亿。

节能改造突出四大方面

《指南》明确,节能改造的内容有四个方面,分别是外墙、屋面、外门窗等围护结构的保温改造;采暖系统分户供热计量及分室温度调控的改造;热源(锅炉房或热力站)和供热管网的节能改造;涉及建筑物修缮、功能改善和采用可再生能源等的综合节能改造。

在诸多改造内容中,外墙保温当属提升建筑节能率的重要一环。根据专业机构的测算,目前,在我国房屋住宅的能量损失中,墙体部分高达50%、屋面、门窗、地面的占比分别是10%、25%、15%。

实际上,早在2008年,住建部就出台了《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社会资金投入、受益居民投入等方式予以解决。

正是这种特殊性导致目前依然还有很多建筑亟待改造。为此在资金筹措方面,《指南》给出的对策是,节能改造的资金应由居民家庭、供热单位、房屋原产权单位等有关各方共同承担。

《指南》还提到,鼓励社会资金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节能改造。鼓励探索利用清洁发展机制和碳交易开辟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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