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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明确财税、金融等政策 保障外贸转型的顺利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02   浏览次数:776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过去的十年间,中国外贸规模攀升至世界前列。在成为贸易大国之后,一份促进外贸转型的指导性文件定调下一步中国外贸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记者1日获悉,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央行等十部委近日联合发布了一份《关于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指导意见》,明确将通过培育新兴市场、加快国内中西部地区外贸发展、培育一批重点行业外贸转型基地、提升出口商品品牌与质量等方式,推动我国贸易转型。

“外贸发展方式调整的基本方向就是,外贸增长的速度、规模要向外贸增长的质量、效益转变。”国家发改委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张燕生对记者说。

在力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当下,我国外贸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日渐凸显,迫切需要转变外贸发展方式。“该文件是今后几年我国外贸转调促(转方式、调结构、促平衡)的指导性文件。”商务部副部长钟山给出这样的评价。

《意见》明确了外贸转方式的主要任务,即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在巩固传统市场、培育周边市场的同时,加大对发展中国家市场开拓力度。

事实上,受外围经济影响,去年以来,我国对美欧传统市场的贸易增速已经出现下滑,而与新兴市场,包括巴西、俄罗斯、澳大利亚等贸易增速却逆势上涨。

钟山透露,今年我国将加大对新兴市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开拓力度,目前已选取约30个国家,作为今年及未来若干年外贸多元化战略重点突破市场,力争到2015年,我国与欧美日等传统市场以外市场贸易占比提高5个百分点。

记者了解到,非洲、大洋洲、拉美等市场已经成为国内不少出口大省的新宠,更成为其突破的对象。

除了国外市场布局,《意见》明确要优化国内区域布局。要在巩固东部沿海地区外贸发展的同时,加快中西部地区外贸发展。支持中西部地区积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承接国际和沿海地区的出口产业转移。

商务部研究院院长霍建国对记者说,“十一五”以来,我国的转型和升级走得还不是特别顺。现在的方向应是,东部向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过渡;而中低端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应该优先选择中西部进行布局和调整,“我国应该在近几年对产业进行全面升级和布局调整,这样有利于奠定下一轮竞争的基础。”

为保障外贸转型的顺利实施,《意见》在财税、金融等政策上予以明确。《意见》指出,保持出口退税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鼓励国内商业银行,开展进出口信贷业务;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扩大中小企业进出口融资担保业务;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积极推进贸易收付汇管理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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