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
▲长沙路上十几家卖保温材料的商铺扎堆,却很难找到不可燃的保温材料,卖的基本上都是B级材料。
▲ 长沙路建材市场一家保温材料门店内 ,挤塑板一点就着。
建材市场是一个地区建筑材料市场的“晴雨表”。长沙路建材市场是很多装修的市民常光顾的地方。记者在这个市场调查发现,十几家保温材料门店里,几乎找不到A级保温材料的踪影。大量的泡沫板、挤塑板占据了整个市场的大部分门店的前前后后。而提到A级材料,店主们要么说没有,要么说需要提前预订生产。A级保温材料,在建材市场,俨然只是一个传说。
现场:
■市场探访想买A级得早订
2月10日,记者来到长沙路建材市场,四五百米长的街头,十几家建材店扎堆,店门头挂满了保温材料的广告牌。在一家名为马腾飞保温防水材料批发中心的门店,门口堆满了白色、黄色各种保温材料,店老板出来招呼:“买保温材料的吧?需要什么样的,有泡沫板 、挤塑板,进来看看吧。”
“有没有不燃烧的?”记者拿着两种不同的保温板问。“店里没有,需要的话得订制”,店老板说,虽然去年已经下发了需要用不可燃烧的A级保温材料的通知,但是由于现在的工地上基本上用的都是可以燃烧的B级,进不可燃烧的保温材料也没人买。
店老板介绍,这些可燃烧的保温材料虽然都是B级,但是根据密度的大小,可以分为B1、B2、B3等。密度越高的越贵标号越低,而且阻燃性越强,B1可以隔火熄灭,而B2、B3隔火也能继续燃烧。
进了也没人买
在这条街上,门头比较大的要数双汇丰保温材料生产批发商,记者刚走到店门口,老板刘艳梅就忙出来招呼,“这里的保温材料主要有泡沫板和挤塑板,如果想自己家用,我们上门服务,给你们开个价”,刘艳梅拿过计算器就开始算,5厘米厚的泡沫板一平方米16.5元,沙浆一平方米8元,网格布和钉子一平方米3元,这样算来5厘米厚的泡沫板需要一平方米花27.5元,再加上25元的人工费,这样算下来,5厘米厚的泡沫板一平方米需要花52.5元。
“我给你们推荐的材料是B 级的,如果是A 级的会更贵。”刘艳梅说,看,这是不可燃烧的岩棉板 ,随后拿打火机一点 ,果然没有燃烧。“一平方米上百元,很少有人来买这个,房地产商更不会用这些。”刘艳梅说。
价格相差七八倍
材料的阻燃添加剂越多,价格也贵。这里的一位店老板坦言,B级保温材料价格在每立方米100元到500元之间,而A级的价格至少是B级的七八倍,现在房子不好卖,房地产商没有想多增加成本的。很少有市民砸开墙去看保温材料的,因此开发商肯定能省则省。
难道没有人去监管吗?店老板透露,很多楼盘用多种材料,送检的时候用一种材料,而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换材料。
离这家店不远的地方,鸿昇保温防水材料店的苏永亮正在忙活着给客户算账。“要保温材料?什么样的,这个是泡沫板 ,外面的是挤塑板 。”苏永亮进一步解释,泡沫板就是泡沫发泡制成的,而挤塑板是颗粒挤压制造成的,这些都是可以燃烧的,不可燃烧保温板的在这条街上找不到。
“A级公告”缘何成一纸空文
根据山东省消防总队提供的数据,2011年我省因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引发的火灾就有17起之多,直接经济损失达20多亿元。青岛近期也有因施工点燃了保温材料而引发的火灾。为什么必须使用A级材料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变成了一纸“空文”呢?
建委墙改办:已要求必须用A级
青岛市建委墙改办单副主任说,按照青岛市新出台的建筑节能条例,对于去年10月1日以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都需要用A级的保温材料。而根据规定10月1日之前的可以用B级的保温材料。
对于保温材料是否合格的验收,单副主任说:“在保温节能性能方面,墙改办从一开始就介入,对于青岛建材市场的保温材料进行审批准入,而防火等级则由青岛市消防局来验收。”
要求使用A级以后,是不是以前生产B级材料的要面临倒闭了呢?单副主任介绍,青岛市生产B级材料的厂家很多,而生产A 级的没有几家,这需要一个时间的过渡。
消防支队:违规最高罚10万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对于外墙保温材料的要求,消防部门也在严格执行”。消防部门对于外墙保温材料和其他材料一样需要现场取样封存,在山东省消防检验中心出具检验合格报告之后才能正式使用。
这位负责人说,去年的65号文和青岛市的有关文件,明确了外墙保温材料的使用要求。消防部门还要验收建设单位的送检报告。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或者报送备案,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经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如果施工过程出现问题,按照《山东省消防条例》第68条规定,建筑物外立面装修、装饰、节能改造、设置广告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企业:过渡期还在观望
青岛欧克斯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是从事建筑节能环保材料的专业企业,也是青岛为数不多的生产A级保温材料的厂家。2月14日,记者以客户身份到公司进行了探访。
“目前很多开发商对于保温材料的使用是处于“观望状态”,很大程度上因为国家相关部门的政策之间存在分歧。”该公司一位姓刘的负责人说。
2009年9月25日,公安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以下简称46号文),其中第二条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65号文颁发之后,并未表明46号文作废,而两个文件中对保温材料规定并不一致。”有开发商认为,“46号文是两个部门联合颁发的,65号文只是一个通知,46号文法律效力更大。”
从他们公司的角度上讲,虽然大量生产XPS挤塑板 、EPS泡沫板等B级材料,但是也已经推出了膨胀玻化微珠、岩棉等A级材料。
■防火政策内容
公安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表示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 抽查范围。通知还表示,在新标准发布前,从严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主要政策内容如下:
(一)、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
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范围内的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均应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纳入审核和验收内容。对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 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范围以外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全部纳入抽查范围。在新标准发布前,从严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 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第二条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二)、加强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消防监督管理
2011年3月15日起,各地受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申报项目,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对已经审批同意的在建工程,如建筑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提请政府组织有关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拆除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对已经审批同意但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建筑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督促建设单位更改设计、选用不燃材料,重新报审。
■业内人士
检验难防偷梁换柱
保温材料从生产到使用要经过层层把关和验收,那么这些易燃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保温材料,又是如何蒙混过关的呢?2月22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保温材料要进入工地,首先要通过省消防材料质检站的检验,对送检的样品他们从不马虎,都一一写上每一个负责人的名字。送检的产品确实很严格。但很多开发商拿着阻燃的检测,施工的时候则用易燃的低价产品。这种狸猫换太子的游戏在业界已经是司空见惯了。”不合格的保温材料就这样顺利地进入了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和保温材料生产企业紧密配合,做足表面文章 ,一块块易燃的保温板贴到身边的外墙上,埋下了安全的隐患。
另一位业内人士则表示,现在管理部门只看送检报告,现场如何施工基本上是管理的空白,全指望着房地产商能够自律,这也是造成目前这个保温材料市场比较乱的重要原因。
■专家建议
严定标准加强监管
打着B级材料名义的低档产品充斥市场,A 级材料在价格、保温性能等方面还没有完全化占据主动权,在A、B级保温材料仍然处在一片混局的状态下,外墙保温材料今后发展的方向到底应该怎样?
有业内专家表示,我国的外墙保温技术在推广之初就未能严格消防标准,造成了大量的低端保温材料产能盲目发展,低价劣质产品充斥市场,整个行业徘徊在低水平上。现有的低端产能集体处在观望状态,甚至以种种理由阻碍国家标准的出台和统一 ,导致落后产能不能有序退出市场,高端产能无法良性发展。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缺失,导致不应流入市场的易燃、可燃材料得以堂而皇之地参加市场竞争,并占据价格等优势,市场陷入无序竞争的“恶性循环”。
除此之外,规范管理也是重中之重。国家相关部门政策(包括之前2009年9月公安部、住建部的46号文和2011年的65号文)在规定上存在出入。原来联合发文未能废止,新的规定有执行,部门之间协调增加了难度。这位专家建议,要抓紧时间制订新规,规范外墙保温工程安全。不能政出多门,出尔反尔,政策要有法制性、周期性、可操作性,执行力要强。
此外,监管力度也应该进一步地加强。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以及消防设计备案抽查过程中,必须对外墙保温系统设计重点审查。施工过程中加强对现场的检查力度,在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抽查阶段,加强现场实地检查,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