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燃防火材料-网上贸易平台 | | WAP浏览
服务热线:4006555305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应用前沿 » 船舶设备 » 正文

在强敌面前 中国造船业更当完善自己求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29   浏览次数:1139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一些依靠低端制造、低成本、污染环境、大规模扩张迅速发展的企业,正成为实业界的裸泳者。

全球造船业进入寒冬期,中国是寒冬期的北极。

从数量上看,中国造船业在跨越式发展。2011年,在全球造船业不景气的背景下,中国在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和建造量这三大指标上,超越韩国成为世界第一。2011年下半年,已有一些造船企业倒闭,数据不错是因为恰逢上一轮订单交货期。

中低端造船市场面临大整合,中船集团公司总经理谭作钧预计我国造船企业将有一半消失。迹象如此明显,接到的订单接近于零,今年1月,中国造船厂获得9艘船订单,共计11.22万修正总吨(CGT),全球市场占有率为22.4%,同比锐减了78%,多数船厂订单为零。

更糟的是,造船行业亏本赚吆喝。浙江台州枫叶造船厂的负责人表示,“现在造一艘船,基本不赚钱,甚至亏本,大家都在接单养工人,熬着。”以在造的3万吨散货轮为例,2008年上半年一艘可以卖到3亿多元,2009年降到2.4亿元,去年底报价1.7亿元,现在可能只值1.6亿元。3年多时间,船舶销售价降了一半多,但钢材、人工的成本却一直在涨。由于船舶供需失衡,新船价格还将可能继续下滑。

韩国造船业也面临延期交货要求等困境,但总体而言日子还能过得下去。接单数量上升,去年1月至9月,在全球船舶订单量较去年同期减少22.3%的情况下,韩国企业的接单总量反而同比增加17.2%,达到1207万修正总吨,占全球订单总量的51.2%。

去年开始全球造船行业急剧分野,高的越高,低的越低––有技术、有创新能力的吃盛宴,没有技术能力的连残羹都无。2011年全球新船订单数量同比下降50%左右,但订单总金额仍达到900亿美元,同比仅下跌10%,高附加值船舶的订单量没有减少反而在增加。

技术优势成为支撑韩国造船业度过寒冬的法宝。2011年在经济紧缩的逼迫之下,全球造船业需求结构发生突变,此前是春风之下的共同发展,有技术的卖技术,没技术的卖力气,现在则变成不得不订货的高附加值船舶独占天下。国际船舶市场需求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具有竞争优势、技术含量不高、用工集中的散货船、油船等需求量和价格急速下跌,而超大型集装箱船、液化天然气船(LNG)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型,在整个市场需求结构中所占比重显著提升。韩国造船业凭借技术、产品结构优势和政府金融支持等手段,承接了超大型集装箱船、LNG船和大型海洋工程装备的大部分订单。

面向未来,除了技术壁垒之外,中国船舶企业还得增加环保意识,耗油量低的低碳模式将是未来船东的必然要求。

韩国造船行业是其他行业的缩影,在本轮金融危机中,韩国经济堪称奇迹,在全球经济萧条之时,韩国、土耳其等国却异军突起,尤其是韩国在高技术领域对日本的替代作用令人刮目相看。

韩国的成功首先得益于国际化。2月18日,《经济学人》发表的文章标题就是《韩国:亚洲的年度模范》,文章强调了韩国的文化与商业国际化。而韩国商人的国际化,是在强烈忧患意识下的立足于市场的国际化。据笔者了解的情况,从亚洲到美洲,即使是在贫穷的柬埔寨、蒙古等国,韩国商人扎根几十年融入当地的案例比比皆是。

其次是大资金集团军的作战模式。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在资金过剩的时代,韩国典型地利用收购等办法将造船企业做成财团。以现代重工为例,2002年2月底,现代重工从现代集团脱离而来,随后低价收购了三湖重工、现代尾浦造船公司和另外3家未上市公司。从2003年起,现代重工集团正式起航:2008年投资7.45亿美元收购韩国CJ集团旗下两家金融机构;2009年从韩国外换银行和韩国产业银行收购了现代综合商社22.4%股份;2010年通过诉讼途径获得现代炼油公司管理权;今后很有可能收购韩国海力士半导体公司。通过低谷期的收购获得所需的资源,既可整合产业链也能进行多元化运作。

重中之重依然是技术优势。从运用IT技术实验数字造船模拟装置技术,到减少20%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绿色气体发动机,在产业研发上不惜血本。这个时代缺的不是资金,是技术,是企业家精神,而韩国试图将两者结合到一起,同时利用世界各地的资源。

中国产业转型无捷径可走。技术含量低而污染高的造船企业只能任其淘汰,而技术较为高端的制造企业,如沪东中华造船厂等,则可打造成市场化、互相竞争的新财团。中国机械行业正在这么做,造船行业同样会这么做,关键是这些企业得保持市场狼性,而不是由懒散的垄断贵族们来主导这场变革。

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防火资源网>赞同其观点,<防火资源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 周排行
  • 月排行
  • 总排行
最新资讯
 
 
 
 
网站首页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协议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旧版本 | 闽ICP备09009213号
©2019-2021 FIRET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闽ICP备09009213号-1在线客服 点击QQ交谈/留言 点击QQ交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