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关于屋面工程防火方面的有关规范,在所有屋面防水材料标准中也没有规定阻燃性能,更没有屋面系统(制品)和材料的燃烧试验方法。
2009年9月,在公安部和住建部出台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外保温防火的有关规定后,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和防水材料分标委会非常重视。我们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举办了多次中外专家屋面防火问题研讨会,广泛收集了与屋面工程防火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及3次组织屋面防火技术出国考察,并与消防专家、标准制定专家等沟通讨论,达成了一些共识。尽管落实民用建筑屋面工程防火的举措会给防水材料行业带来极大挑战,但我们认为防水行业特别是屋面行业必须积极应对,通过提升标准水平,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实践经验,推动行业阻燃防水材料的发展,来满足国家对民用建筑防火的有关要求。
我国屋面工程防火技术路径
我们认为我国屋面工程防火技术路径应为:
第一,首先应制定《屋面系统(制品)燃烧试验方法》标准,以确定屋面燃烧方式、受火环境、屋面坡度等基本条件和判定依据;
第二,以《屋面系统(制品)燃烧试验方法》标准为依据,修订国标GB862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增加“屋面系统(制品)燃烧性能分级”的相关章节;
第三,依据“屋面系统(制品)燃烧性能分级”相关规定,修订国标GB50016《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规定各类建筑屋面防火等级和防火构造;
第四,按照上述标准的相关要求,修订全部建筑防水材料标准和屋面规范,增加屋面外露时防水材料和屋面系统的阻燃的相关规定,研制各类屋面外露用阻燃型防水材料,研制各种屋面防火系统(制品)和防火构造。
关于对屋面防火特殊性的认识
由于屋面系统及其覆盖的防水材料具有特殊性,其燃烧试验方法和分级标准的要求不应与墙体材料一样。
1.从防火专业技术而言,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与其使用的位置、状态、环境和受火方式等因素密切相关,屋面材料与墙体材料在这方面完全不同,屋面如同铺地材料一样,有其特殊性,如坡度比较平缓,材料多层组合,露天环境使用,火焰的蔓延形式等与墙体完全不同,烟密度、烟毒性的影响也不一样。
2. 从工程性质而言,屋面工程和墙体工程是房屋建筑两个独立的分项工程,两者使用的材料性质有很大不同,.墙体材料的主体结构是刚性材料,墙体表面一般不作防水层;而屋面工程主体结构覆盖的防水材料要求具有良好的断裂延伸率(变形能力)、柔韧性和耐久性,这是为了防止建筑屋面变形、开裂出现渗漏的需要,因此屋面防水材料几乎全部是由有机材料(聚合物)组成的,为此建筑工程规范规定除金属屋面和块瓦屋面外,屋面必须采用柔性防水材料。目前我国70%以上的城市平屋面防水层均为外露方式使用,其燃烧性能是不能与无机不燃的墙体材料相比拟的。
3. 从国外先进国家标准制订的状况而言,无论是欧洲还是北美都有专门的屋面系统及材料试验方法和燃烧性能要求,充分体现了屋面特殊的燃烧性能的特性。欧洲采用EN13501-5《建筑制品或建筑构件的防火分级 第5部分:暴露于外部火的屋面试验分级要求》,是所有欧洲国家关于屋面系统和材料的燃烧性能要求,其中采用了ENV1187《暴露于外部火的屋面试验方法》的方法。ENV1187中共有4种不同的方法都可以使用,t1是目前欧洲使用国家最多的方法。北美采用ASTM E108《屋面覆盖材料燃烧性能测试试验方法》,其中燃烧性能分为A、B、C3级,包括美国、加拿大的消防法规也都按此方法要求。在ISO国际标准中有ISO12468-1《屋面暴露于外部火 第1部分 试验方法》,其定义了2个受火等级。所以,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有独立的屋面系统材料燃烧方法和分级标准,与墙体材料和系统燃烧方法和分级完全不同。
国际上着名的建筑材料和建筑认证机构UL、FM认证也采用上述屋面燃烧试验方法,保险公司据此提供建筑财产保险,说明该方法能够保证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利益,满足安全要求。
关于对相关标准修订的几点建议
我国正在修订国标GB862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和国标GB50016《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仅就屋面工程防火技术提出几点建议:
1、国家标准委已下达计划编制国标《屋顶及屋顶覆盖制品外部对火反应试验方法》,标准拟等效采用ENV1187中的T1方法和ISO12468-1方法。业内专家认为,这十分必要,该标准的制定填补了我国屋面(制品)试验方法和燃烧性能的空白,从而可以科学地评价屋面材料和系统的阻燃性能,为满足屋面建筑防火奠定了基础。,
2、我国建筑材料燃烧性能采用的是EN和ISO标准体系,GB8624-2006版等同采用的是EN13501-1,目前正在修订的GB8624也拟定采用EN13501系列标准,特别是欧洲系列标准中已有EN13501-5《建筑制品或建筑构件的防火分级 第5部分:暴露于外部火的屋面试验分级要求》以及相应的ENV1187的试验方法。在修订中应等效采用EN13501-5的相关技术,增加“屋顶或屋顶覆盖制品燃烧性能等级及技术指标”的规定及相应试验方法。将充分体现屋面防火技术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一致性和具有可操作性。
3、我们认为制定“屋顶或屋顶覆盖制品燃烧性能分级要求”和《屋顶及屋顶覆盖制品外部对火反应试验方法》等系列基础性标准,是科学地引领屋面行业贯彻执行我国民用建筑防火相关规定的重要保证和必要措施。在此基础上GB50016才有可能对外露屋面防水材料提出防火要求,对屋面系统的防火设计作出若干规定。
4、屋面是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屋面防水关乎建筑安全、关乎百姓民生、关乎建筑节能。因此,采用科学的、成熟的、具有可操作性和符合国内客观实际的屋面防火标准至关重要。屋面的主要功能是防水,由于屋面的特殊性,要求防水材料具有良好的延伸性、柔性和耐久性,因此屋面防水材料几乎全部是由有机材料组成。因此屋面系统(制品)不可能按着墙体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方法。若修订的标准中不包括屋面系统相关的章节规定,那将意味着屋面防水材料要按墙体材料的燃烧性能相同分级,那么国内目前使用的所有柔性防水材料都无法也不可能达到消防部门提出的防火等级要求,将面临我国屋面工程没有符合燃烧标准的防水材料可选择的尴尬境地,同时也对我国整个防水材料行业将带来巨大的冲击,将产生严重的社会和经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