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了解到,《关于开展民用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的通知》、《厦门市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2012年版)》、《关于开展民用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工作的通知》从1月1日起正式实行。
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总工程师林树枝形象地说,这三个文件就好比一条链子,把民用建筑方案的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跟节能紧紧拴在一起,对于刚获得中国“十大低碳城市”的厦门来说,无疑又是一个新的开始。
建筑遮阳
进行阳光阴影分析
确定遮阳装置的类型
建筑遮阳是降低建筑空调能耗的有效措施。建筑遮阳设计,应根据地理位置、气候特征、建筑类型、建筑功能、建筑造型、透明围护结构朝向等因素,选择适宜的遮阳形式,并宜选择外遮阳。
按照《厦门市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2012年版)》规定,建筑东、西朝向(南偏东30°至北偏东30°范围、南偏西30°至北偏西30°范围)的外窗应设置外遮阳或中间遮阳装置,外窗综合遮阳系数不应大于0.2。
另外,遮阳设计应进行阳光阴影分析,以确定遮阳装置的类型。遮阳装置应兼顾采光、视野、通风、隔热和散热功能。外遮阳装置及其与主体建筑结构的连接应进行结构设计。
保温隔热
采用外墙内保温技术
鼓励使用自保温墙体体系
夏热冬暖地区太阳能辐射强度高,对建筑提出了夏季遮阳和隔热的要求,这对建筑节能降耗的作用十分显著。在夏热冬暖地区做外墙保温,节能效果不明显,工程质量控制难度高,耐久性达不到建筑寿命的要求,但提高围护结构的隔热性能及遮阳效果,对建筑节能效果显著。
根据《厦门市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2012年版)》规定,由于我市属于夏热冬暖地区,建筑物热桥效应较小,墙体未发生结露现象,采用外墙内保温技术比外墙外保温技术更为适合,采用外墙内保温技术宜与建筑一次性装修到位相结合。
禁止在建设工程中使用粘土烧结制品,但生产原材料中掺有不少于50%的建筑废土、江河湖海淤泥、粉煤灰等利废材料的除外。当设计选用利废烧结制品时,应标明利废材料的掺量值。
外墙重点鼓励使用自保温墙体体系。外填充墙鼓励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陶粒混凝土砌块等各类自保温墙体材料;剪力墙鼓励采用轻质、保温的陶粒混凝土。剪力墙结构类型的建筑中,当外墙的填充墙及剪力墙均为非自保温材料时,须采用墙体保温技术以弥补热工性能不足。
外墙保温体系禁止使用水泥聚苯颗粒保温浆料、膨胀珍珠岩类复合保温浆料。当外墙采用内保温体系时,保温材料应采用无毒、无污染、防火的无机保温材料;不得采用胶粉聚苯颗粒、聚苯板、挤塑板等有机保温材料。
自然通风
住房外窗可开启面积
应不小于45%
厦门地处夏热冬暖地区,需要充分运用风向和气流,包括利用地形风、季风、中庭风,还要善于通过植栽控制气流,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加强建筑自然通风,减少空调使用时间,达到节能和健康舒适的目的。
按照《厦门市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2012年版)》规定,建筑群的规划布置、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尽量迎着城市夏季的主导风向。建设用地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其设计方案应进行气流模拟设计,根据模拟结果优化方案以有利于自然通风;而建筑单体门窗洞口位置宜有利于组织穿堂风,并尽量避免采用单侧通风,其中窗口设计应使进风气流深入房间。
具体来说,建筑应尽可能增大外窗(或透明幕墙)的可开启面积,加强自然通风效果。按照规定,居住建筑每个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面面积的8%或外窗面积的45%;公共建筑每个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外窗面积的30%,其中中小学教学楼建筑每个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外窗面积的40%。
另外,采用透明幕墙的建筑,每个房间的透明幕墙应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公共建筑的中庭,夏季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降温,当不能应用自然通风时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
可再生能源应用
政府投融资的建筑项目
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
当前,夏热冬暖地区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比较常见的是太阳能光热和光电技术。由于该地区太阳高度角偏高,市区所建住宅和公建多为高层,周边建筑物的遮挡,使得光伏板或集热板单位面积获得的太阳辐射能很小,而且入射角太大,导致光伏或光热转换效率很低。
《厦门市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2012年版)》规定,政府投融资的建筑项目,以及属三级以上民用建筑的商场、酒店、医院等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建筑节能规划要求,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
除此之外,新建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以及医院、学校、饭店、游泳池、集体式工厂宿舍等热水消耗量大的建筑,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应采用太阳能集中供热系统,并应实现与建筑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