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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A级保温材料还是不能普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1-09   浏览次数:1331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近日,青岛凤凰金岸、河北新乐雅荷春天等楼盘都曝出因使用B级保温材料而面临业主维权的事件,北京通州的小区业主,更因为不满开发商使用B2级的可燃材料做房屋外墙保温,到通州区法院起诉开发商 。

近日,青岛凤凰金岸、河北新乐雅荷春天等楼盘都曝出因使用B级保温材料而面临业主维权的事件,北京通州的小区业主,更因为不满开发商使用B2级的可燃材料做房屋外墙保温,到通州区法院起诉开发商 。

公安部2011年3月发布的2011年65号文中的规定,所有房屋的保温材料都必须使用A级保温材料。 此前于2009年发布的公安部46号文中,仅规定外墙保温材料“宜为A级,但不得低于B级”。因此中国绝大多数2011年3月以前开工建设的楼盘都使用的是B级保温材料。几乎所有使用B级保温材料的开发商都认为,自己的房屋是在2011年3月新规出台之前开始建设,符合当时公安部的消防要求。

在这些纠纷中很多开发商表示:A级保温材料不知道到哪里买,市场上没有,而且采用不敢确保通过检验。那实际是A级材料不足还是想压低成本呢?实际上是价格偏高导致开发商不愿意买,或者买不到低价A级保温材料。至于材料不足绝对不是拒绝执行65号文件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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