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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局称建筑工地宿舍需用阻燃板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27   来源:半岛网   浏览次数:1762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建管局要求建筑工地临建房屋每排连续设置不得超过十间,宿舍必须使用阻燃型活动板房,每房间安排人员居住不得超过8人。

“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量增加,火灾隐患大,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建管局要求建筑工地临建房屋每排连续设置不得超过十间,宿舍必须使用阻燃型活动板房,每房间安排人员居住不得超过8人。”记者从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获悉。

今天青岛建筑工程管理局发布通知,要求建筑、监理、施工单位加强冬季防火用电安全,预防火灾事故,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其中建管局规定施工现场临建房屋每排连续设置不得超过十间,敞开式外走廊房间门至楼梯口最大距离应不超过35m。不得采用封闭式 外走廊,临建房屋区域应保持防火通道畅通。 同时职工临建宿舍必须使用阻燃型活动板房,每房间安排人员居住不得超过8人。

宿舍等临建房屋房间门必须外开,并能达到向外开启180度,门框强度应满足门开启时的受力要求。宿舍每人用电负荷不得超过100W,每房间总用电负荷不超过2000W;每间宿舍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热棒、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设备。施工单位应给工人统一购置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电热毯,严禁在宿舍内用明火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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