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消防部门获悉,根据对近期工地火灾事故及消防隐患的分析,冬季工地须重点防范违法存运危险品、违规动火、危险场所吸烟三类消防隐患。
近来,一些工地因临近年底赶工期、抢进度,违章用电、动火、用气导致的工地火灾事故时有发生。12月18日上午,上海市徐汇区龙华中路近东安路一建筑工地在未落实安全监护措施、现场无安全监护人的情况下,违反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电焊火星直接从9楼施工现场高空落至6楼,险些酿成火情,被徐汇公安消防检查人员当场发现并制止。两名当事人因涉嫌违反规定明火作业被依法行政拘留。
上海徐汇区消防部门介绍,自“清剿火患”战役开展以来,辖区内共依法行政拘留34人,主要违法行为有三类:一是违法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包括违法储存、运输液化气钢瓶;乙炔气钢瓶和氧气钢瓶混存等。二是违反规定明火作业,包括无动火证、无操作证违章操作;无监护措施或监护措施不到位;动火作业区周边可燃物品未清理;未配置灭火器材或配置的灭火器材失效等。三是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施工场所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