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贵州省贵阳市消防支队制定出台了《〈贵州省消防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目的是通过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全力做好大宣传大培训工作,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消防工作的浓厚氛围,大力夯实消防工作社会基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真正形成依法治火的消防工作格局,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按照支队宣传方案的要求,紧密结合本辖区和各单位消防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条例》修订工作基本思路,把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各责任主体的消防工作职责、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作为学习、贯彻的重点。
为切实做好《条例》的宣贯工作,贵阳市消防支队要求,要把握方向,强化学习。各单位要将《条例》的学习培训作为近期学习培训工作的重点,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各级官兵要认真学习、全面掌握。通过学习培训,使广大官兵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髓,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工作;要强化督促,落实效果。
宣贯工作中,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的要求,把《条例》宣贯工作与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消防监督执法技能竞赛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为建设贵阳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要加强信息报送,掌握工作动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本单位宣贯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进展、工作措施、工作经验、取得的成绩要及时总结,对于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支队进行反馈。
据悉,2010年9月17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贵州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1年1月1日施行,为全面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确保《条例》的有效贯彻执行,支队成立了以黄桂林支队长、左秀福政委为组长的宣贯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支队防火处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宣贯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信息收集上报。《条例》的宣贯工作分宣传培训、修章立制、社会普及三个步骤,具体时间从2月份到今年底。(来稿单位:贵州省贵阳市消防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