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国进出口关税将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后,进出口税目总数将由2011年的7977个增至8194个。”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
2012年,我国将对730多种商品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平均税率为4.4%。这些商品主要分为能源资源性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的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农业生产资料、用于促进消费和改善民生的日用品,以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的产品等5大类。此外,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2012年新增对数字电影放映机、各类画作原件以及雕塑品原件实施进口暂定税率。
2012年继续对小麦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等3种化肥的进口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并对尿素等3种化肥实施1%的暂定配额税率。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继续实施滑准税,并适当调整了滑准税计税公式,效果是进口价格越高,适用税率越低。继续对冻鸡等52种产品实施从量税或复合税。
2012年,我国继续以暂定税率的形式对煤炭、原油、化肥、铁合金等“两高一资”产品征收出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