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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针对住宅设计提出更高的消防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01   来源:新民晚报   浏览次数:1092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据悉,上海针对住宅设计有了更高的消防标准。上海市建交委透露,已于本月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本市《住宅设计标准》。

据悉,上海针对住宅设计有了更高的消防标准。上海市建交委透露,已于本月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本市《住宅设计标准》。新标准着重对居民住宅有关的消防安全内容进行整合,提出了在居民住宅新增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报警装置、喷水灭火系统、应急广播装置、避难层等设计要求。

修订的《住宅设计标准》明确了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喷水灭火系统、报警装置、应急广播装置、避难层(区)等设置标准,明确在住宅户内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在居民小区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疏散通道等处增设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对住宅设计涉及的总体结构、公共部位、给排水、构配件、电气及智能等环节的条文进行了修改。针对新建商品住宅中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数量日趋增多的现状,新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增加,并对已建成住宅的改造作了明确。

过去,在国家及本市的住宅技术标准中,对消防安全没有专门条款,各种要求散见于相关专业消防标准中,工程建设人员往往要参考多本标准。通过此次修订,涉及居住质量、居住环境、居住功能和防火安全等内容在一本标准中集中体现,确保了标准的完整性、可操作性。
对于新建高层、超高层商品住宅要求在高层住宅共用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手动报警、应急广播装置;在超高层住宅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避难区。

对于已建成的居民住宅市有关部门将根据此类建筑的设计年限和消防设施状况,结合既有住宅的修缮或改建工程,在条件具备后逐步开展消防设施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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