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燃防火材料-网上贸易平台 | | WAP浏览
服务热线:4006555305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国资委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1-29   来源:中国耐材之窗网   浏览次数:1986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近日,国资委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中央企业尽快实施全面预算,将企业的人、财、物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行质量。

近日,国资委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中央企业尽快实施全面预算,要求中央企业加强关键指标的预算控制,包括加强投资项目的预算控制,严控亏损或低效投资。将企业的人、财、物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行质量。 加强现金流量预算管理,加快资金周转;加强债务规模与结构的预算管理,严控债务规模过快增长。

“央企全面预算管理以经营预算为基础,推动经营预算与财务预算、投资预算与资金预算的有机结合,同时探索对标管理与全面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国资委负责同志介绍说。

国资委同时强调,各中央企业要加强预算的刚性约束。企业确因市场经营环境、监管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预算编制基础和假设产生重要变化,或发生重大临时预算项目,或出现重大不可控因素等,可以申请调整预算,但必须履行相关的预算审批程序。

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防火资源网>赞同其观点,<防火资源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 周排行
  • 月排行
  • 总排行
最新资讯
 
 
 
 
网站首页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协议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旧版本 | 闽ICP备09009213号
©2019-2021 FIRET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闽ICP备09009213号-1在线客服 点击QQ交谈/留言 点击QQ交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