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近日,江苏省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全省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从2011年10月28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具体负责部门为各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 这次的行动整治范围为外墙保温系统采用可燃易燃保温材料已竣工投入使用、已完成节能改造的建筑。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整治重点内容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封堵不严,防护层开裂、脱落,保温材料裸露;在有保温层的外墙上设置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建筑周边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没有明确消防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及建筑消防设施缺乏维护保养,不能正常运行。其中,第1项内容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第2、3项内容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方案》针对重点整治的内容明确了具体整治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