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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政府屡屡裁定中国玻纤存在倾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1-10   来源:中国纺织报   浏览次数:1351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外国政府频频对中国玻纤征收反倾销税,中国玻纤龙头企业损失巨大。

2011年以来,外国政府针对中国玻璃纤维产品的反倾销悄然而至,先是印度发起了对中国出口玻纤产品的反倾销,后是土耳其对中国出口玻纤产品征收23.75%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玻纤行业龙头企业——巨石集团有限公司首当其冲,损失巨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巨石集团是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中国玻纤则由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截至今年一季度末,作为国务院国资委直属央企的中国建材,持有中国玻纤36.15%股份。巨石集团主要生产玻璃纤维及制品,其生产规模、销售总量多年来在全国玻纤行业中保持第一,出口量占总产量的一半左右,产品销往国内外70余个国家和地区。2008年该集团

2011年1月,土耳其对来自于中国的玻璃纤维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案件终裁结果已宣布。经调查,土耳其政府认定从中国进口的玻璃纤维产品存有倾销事实并因此对其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裁定自终裁结果宣布之日起,对包括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部分中国玻璃纤维出口企业出口到土耳其的相关涉案产品征收23.75%的反倾销税。此税率为终裁税率,正式到期日为2015年12月31日,较初裁结果中征收38%的临时反倾销税率大幅下调。

无独有偶,不久后,印度又宣布了对来自于中国的玻璃纤维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的终裁结果。经调查,印度调查当局认定从中国进口的玻璃纤维产品存有倾销事实并因此对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裁定自终裁结果宣布之日起,对中国玻璃纤维出口企业出口到印度的相关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向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并出口到印度的相关涉案产品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8.67%。此税率为终裁税率,正式到期日为2016年1月6日。巨石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向印度出口的玻璃纤维产品销售金额约为1022万美元,约占其全年营业收入的2.2%;2009年向土耳其出口的玻璃纤维产品销售金额约为106.37万美元,约占其全年营业收入的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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