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1日,电子商务企业阿里巴巴公司公布重大人事变动:公司首席执行官卫哲和首席运营官李旭辉为公司近期存在的客户欺诈行为而引咎辞职,阿里巴巴旗下淘宝网总裁陆兆禧接替卫哲,兼任阿里巴巴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职务。
当天阿里巴巴股价下挫3.47%,次日收盘继续大跌8.27%,成交量创三年内新高。
此后的内部清查显示,2009、2010年两年间,分别有1219家(占比1.1%)和1107家(占比0.8%)的“中国供应商”客户涉嫌欺诈;直销团队一百多名员工默许甚至参与协助骗子公司加入阿里巴巴平台。
其实,从2009年开始,阿里巴巴国际交易市场屡遭欺诈投诉。为何时至今日,阿里巴巴才突然以“壮士断腕”式的举措高调处理企业中的不诚信事项呢?阿里巴巴集团到底存在着哪些方面的失误,从而导致了这块危机?哪些难题仍在长期困扰着此类集团公司?这些难题背后反应的本质问题是什么,给了我们哪些启示?我们又该如何根治这些难题?
阿里巴巴此次诚信门事件最直接原因是文化管控缺位、内部协同机制和管控平台缺失、商业模式创新乏力、对管理层的监管不到位、人力资源和营销管控未建立等,而深层次的原因则是缺乏一整套完善科学的复合型管控体系,以保障阿巴巴的企业文化和核心价值观。风险管控意匮乏,供应链管控不成体系,战略联盟导入不全面,集团对打造生态链-产业链-价值链三链传导机制的认识不足给正在兴起的电子商务王国阿里巴巴以当头棒喝。
从最近阿里巴巴不断传递给社会公众的信息来看,此次阿里巴巴的诚信门事件中所反应出的企业管控机制不到位,给社会同类集团公司以很好的警示作用。
直接原因一:企业强势文化管控缺位
对于企业文化,进行强势文化管控才是王道。企业必须以集团战略为导向,对企业文化进行定向设计,将企业文化与管理制度进行有效结合,在集团推行管理企业文化,输出价值观,进行有效的文化管控。阿里巴巴集团在创始人马云等管理团队的引领下,创造了公司独特的互联网文化,长期以来,被公司内部和外界人士津津乐道,但公司文化管控缺失严重,却是个不争的事实,阿里巴巴公开表示,阿里巴巴B2B公司首席执行官卫哲(David Wei)与首席运营官李旭辉(Elvis Lee)已于周一双双辞职,以为“我们公司诚信文化的全面崩溃”负责。
在此次引发舆论爆点的2封邮件中,阿里巴巴集团掌门人马云和阿里巴巴原CEO卫哲均用较长篇幅提到了公司文化和价值观,但并未提及企业的文化战略和制度,对企业文化的有序管理并未成为阿里巴巴管理层的共识。从去年10月阿里系高管出现过一轮辞职,到这一轮高管的斩立决,阿里巴巴并未能输出阿里真正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只是展现出良好的媒体维护氛围和企业危机管理的有序调度。
集团企业必须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构建管理型企业文化,支撑公司发展和战略落地。优秀企业文化不是天然而然积淀而成的,它一定是在战略的引导下,在设计的基础上,强行积累,通过定向积淀的手法,有序、可控的进行文化的传播和积累。
深层原因二:集团内部的协同机制和公共管控平台缺失
在淘宝,扩大了判断卖家信誉的基准,将用户体验纳入了进来,这同样可以用于阿里巴巴。但为何淘宝的经验不能在一开始就与阿里巴巴集团内其它子公司进行分享?
陆兆禧称,淘宝和B2B之间还有很多其它可以合作的地方,B2B公司面向供应商,而淘宝面向消费者。在这样一个链条上,两者可以联合起来制造很多机会,淘宝专注于服务消费者,B2B专注于服务供应商,实现资源互补。淘宝可以为B2B的供应商提供销售平台,淘宝大量的成熟卖家可以为供应商提供最好的分销渠道。
阿里巴巴集团让淘宝CEO陆兆禧兼任B2B公司CEO,希望其能够促进更深的协同。这种简单的人事安排不免落入下乘,不仅较难实现面向市场前端的协同,也难以形成长期的有效机制。面对此类集团公司,进行集团内部的协同机制和公共管控平台的制度化安排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直接原因三:创新乏力,商业模式渐显老化
事实上,无论是B2B、B2C还是C2C等不同类型电子商务公司,商业模式创新始终是一个问题。阿里巴巴B2B公司通过搭建一个全球买家和卖家的专业平台,以收取供应商的佣金或会员费的模式来获取收益。淘宝网则结合了C2C和B2C 两种模式,主要依靠广告和搜索广告等盈利,并在多种原因的综合影响下,淘宝网也逐渐演变成为以B2C为主的大卖家业务模式。至于同样采用C2C模式的易趣网,与eBay结盟后,最终却在中国市场水土不服。
商业模式并非一成不变,企业要不断通过价值来源、价值挖掘、价值破坏、价值创造、价值集成等五个形态对企业的生态链、价值链、产业链进行新利润增长点的再挖掘,颠覆式创新原有商业模式。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进步,各种交易市场容量不断增大,能够满足人们需求的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创新会层出不穷。
阿里巴巴目前也在推动按照交易收费的模式,改变此前单纯收取会员费获利的形式。事实上,按达成交易付费能很大程度上杜绝诈骗的存在。目前有敦煌网等同类电子商务网站在使用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