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纤维工业是80年代以来国际材料工业中的发展热点。在沉寂多年后,我国玻纤工业近年也突放异彩。简要地说,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我国玻纤工业生产技术取得了实质性突破;二是玻纤的使用范畴日益扩大。随之而来的则是玻纤热骤然升温,一时间大江南北、行业内外有一大批企业准备“跟风”,这里面有该上的、也有不该上的。究竟应该如何看待我国玻纤工业的现状和发展,从事玻纤行业科研和领导工作30余年的老专家李巨白,根据亲手掌握的大量资料,撰写了这篇《玻璃纤维热中的冷思考》。文章凝重深刻,是作者厚积薄发的经典之作。]
到去年底我国玻纤年产量已达21万吨,是1980年的5倍,万吨级池窑拉丝技术达到国外20世纪90年代中期水平。
20世纪最后几年间,玻璃纤维工业执行原国家建材局制定的“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和“由大变强,靠新出强”的方针,在调整结构中,坚持“鼓励发展池窑拉丝,限制发展铂漏板球法拉丝,淘汰落后的陶土坩埚拉丝”的技术政策;坚持在总量中提高无碱玻纤制品和增强型玻纤制品的比重和开发国内外市场急需的新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向国际标准靠拢的调整产品结构的方针;坚持“企业要从小型、粗放型生产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转化,重点培育扶持几个大型企业集团”的思路,取得了较大成绩。
截至2000年年底,我国玻璃纤维总产量达21万吨,是1980年产量的 5倍。其中,建成投产的池窑拉丝项目10个,年生产能力6.55万吨,实际产量超过6万吨,占全国玻纤总产量的28%,其中万吨级池窑总体技术装备水平达到了国外20世纪90年代中期水平;无碱玻纤制品和增强型玻纤制品分别达到总产量的40%和50%以上;增强型玻纤制品质量有了显著提高,品种基本配套。为了适应国内外市场、高新技术产业及国防建设对玻纤制品的需要,我国玻纤行业研制和开发了许多能够发挥玻璃纤维物化特性的新品种;企业结构也有了很大变化,形成了“泰山”、 “巨石”、“重庆国际”3个年产量分别超过3万吨的大型池窑拉丝企业,其产品已有50%左右进入国际市场,预计到2005年将各自达到年产10万吨甚至15万吨以上的规模,能够完全依靠国内技术力量自行设计建造2 万吨级以上池窑拉丝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总体技术装备水平将接近或达到国际上20世纪90年代末先进水平,必将带动中国玻纤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企业优化升级,促进行业的整体提升和发展。
玻纤热席卷大江南北,提出建设万吨池窑意向的项目已达30多个,不仅池窑热,球窑也热,台资港资大举抢滩,其中有该上的也有不该上的。
自1999年下半年以来,玻纤行业产销两旺,特别是2000年出口量达 81911吨,创历史最好水平,创汇15905万美元;国内市场供不应求,企业基本无库存,这是40多年以来的最好形势,给全行业带来了极好的发展机遇。由于国内外市场旺销的刺激和“发展为主题”指导方针的激励,我国出现了一股积极发展玻纤工业的热潮,主要表现在:
一是逐渐形成了一股建设池窑项目热。据近两年不完全统计,已立项并做了可行性研究论证的老厂改扩建项目共4座窑,年产量约4万吨(但由于资金未落实而未启动);新建池窑拉丝项目已报项目建议书的有4座窑,设计规模约4.5万吨;正在调研,有建设意向的还有约30多个项目,其中大部分是新建,小部分是改扩建。这种建设热情有助于在较短时间内使我国玻纤工业变大变强,但这种遍地开花甚至是一个地区同时上几个规模相同、水平相同的项目,很有可能导致发展过快、总量过剩、超越市场需求,从而造成无序竞争的严重后果。
二是港、澳、台商及外商看好我国市场广大、能源充足、资源丰富以及劳动力低廉的优势,近年来纷纷抢滩上海、昆山、广东等沿海地区,将能耗高、有一定污染的窑炉工业以及劳动密集型的织造工业陆续转移到大陆来。
从掌握的情况看,今后两三年内可能在上述地区独资建设8 ~10座池窑,年生产能力在8万~14万吨之间(分批建成),这些池窑重点生产玻璃纤维电子基布用纱(目前已建成投产的7628布织布厂生产能力超过1亿平方米)和其他高档产品,将在今后几年构成对我国内地玻纤企业的严峻挑战。
三是铂漏板球法拉丝工厂也在扩大生产能力,使球窑生产能力上升。 2000年约有20座球窑恢复生产,有的地区还准备扩建球窑,这种趋势必将扩大中低档产品产量,是与控制总量的要求背道而驰的,不利于调整结构方针的落实。
四是明令淘汰和禁止的陶土坩埚拉丝也乘机扩大生产,伪劣产品充斥市场,极大地危害了玻璃钢、增强石膏、增强水泥和其他制品的质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面对当前形势,亟需冷静地处理好已经出现的玻纤热,在宏观上应采取引导性和调控性政策措施,使玻纤工业在难得的发展机遇中健康发展。
第一,要认清玻璃纤维工业的特点。
世界玻璃纤维工业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发展到20世纪末,到70年后的今天每年总产量只有250万吨,产值约50亿美元;我国玻纤工业从 50年代末期开始经过40余年的努力,年总产量才达到21万吨。在国内外经济结构中是一个新兴的小行业。但它的产品品种多(约3000~4000个),用途广(约有4万种)。随着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国防军事工业以及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需要,将对玻纤产品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品种也会不断增加,需求总量必将随之上升。因此,在发展中必须十分注意狠抓技术创新,不断提高质量、开发新品种。如果搞低水平重复建设,片面追求总量的增长,是不能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玻璃纤维池窑拉丝及其制品加工又是一个投资大、技术复杂的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投入产出比较低,资金回收期较长,同时其产品又面临着合成纤维、天然纤维的竞争,开发新品种需要注意优化产品结构。多年来行业内外竞争激烈,市场需求变化多端,以20世纪90年代为例,就曾遇到过1995年和1998年两次低潮,表现为生产下降,库存积压,国际市场情况也大体相似。
基于上述原因,世界上的玻纤工业生产集约化程度很高,80%的产量和先进技术控制在OCF、PPG、圣哥本和日东纺4个跨国集团公司手中,95%的产量是大型池窑生产的。只有这种高度集约化和规模化的经营方式,才能具有不断创新的技术和经济实力,才能具有适应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和激烈竞争的能力,这是玻纤工业在几十年发展中形成的特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有鉴于此,我国玻纤工业必须根据自身情况借鉴世界各国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尊重客观规律,保持冷静头脑,落实调整结构的方针,走集约化、规模化的路子,不断开拓国内外市场,以企业为主体、资本为纽带、技术创新为先导,努力培育几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
第二,加强企业重组,优化企业结构。在“十五”期间重点培育“ 泰山”、“巨石”、“重庆国际”等3~5个大型上市公司和企业集团。
“十五”期间,玻纤工业的奋斗目标是玻纤产品产量达到年产38万~40万吨,比2000年增长近一倍。其中池窑拉丝的比重占60%以上,约 24万吨;无碱玻纤占65%以上,增强材料占50%以上。这是预期的指导性计划,在实施中仍应服从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而相应调整。
截至2001年第一季度,我国已有12座池窑投入生产(不含组合炉),预计至2001年底池窑拉丝实际产量将超过10万吨;2002年又有“重庆国际”、“泰山”、“巨石”3座各2万吨级池窑投产,加上陕西玻纤总厂万吨窑以及其他一些冷修扩建窑和组合炉改池窑等,预计2002年底全国池窑拉丝总产量将达20万吨以上,还有珠海、如皋、四川等几座池窑(年产约3万吨),待资金落实后有可能上马,加上港、澳、台商及外商投资兴建的5座池窑,也将在2003年投产。预计至2003年底国内池窑可能将形成27座窑约30万吨的年生产能力。预计到“十五”末期,池窑拉丝年产量加上球法拉丝生产的产品产量,将大大超过38万吨的规划目标。
但是,国内外市场需求是否会有变化,是否能够比2000年翻一番,还有待实践的检验。今年以来,美国、日本经济增长缓慢,我国香港调低增长速度,东南亚、我国台湾等地区经济形势也不好,这是值得注意的。近来已有一些迹象,如7628布价格回落,有的外商独资织布厂已由全部外销转为向内地推销,一些中低档产品价格下滑等等,因此我们在积极推动产品出口的同时,也应大力开拓国内市场,扩大内需,以防不测。同时池窑建设速度也应以市场为导向,三大玻纤公司在“十五”期间的扩建规模和发展速度取决于国内外市场需求增长速度和效益增长幅度以及企业资金投向和投资力度;同时也取决于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的进展情况。即使在三大基地内部和他们之间,也要避免同一水平的重复建设,要各自发挥自身的综合实力,在创新、开发上下大力气,将三大基地办成各具特色的大型企业集团。
还要扶持南京玻纤院、陕西玻纤总厂、珠海玻纤公司等一些科技力量集中并具有科技创新潜力和地区发展优势、市场开发潜力的企业,把他们建成各具特色的玻璃纤维科技开发、工程设计中心和功能纤维、特种制品的生产企业。与三大基地形成互利互补的合力,共同参与到经济全球化的市场竞争中去。
我国即将加入WTO,面对当前的发展机遇,我们应冷静地对待玻纤发展热,将这种热情纳入结构调整的轨道,坚决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我国已有中小型玻纤企业200多个,其中绝大部分生产规模很小。中型国有企业一直未得到技术改造。在今后5~10年内将通过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出售等多种形式,加快改革步伐,以尽快适应市场要求,在竞争中实现自主发展,有的将在竞争中转产或被淘汰出局。因此,从全局来看,实在不宜再铺新摊子。那些从来没有生产过玻璃纤维、没有技术力量的企业,不宜进军玻纤行业;那些缺乏优质能源(天然气、液化气和重油)和资源、交通等方面优势的地方和那些自有资金不落实、依赖国家投资的企业都不宜建设池窑拉丝项目;不可能在三五年内达到10万吨以上规模的企业,最好不要上池窑项目,否则会因规模过小而在今后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有的大型上市公司将玻纤池窑拉丝工厂作为副业来经营,或作为多种经营的一部分,这是非常危险的。历史经验已经证明,40多年来所有大型平板玻璃厂所属的玻纤分厂,至今都没有得到改造和发展。在近几年崛起的年产量3万吨以上的大型玻纤企业都是作为主业来经营的。总之,行业内外所有打算上玻纤池窑拉丝的企业,应该冷静思考,审时度势,谨慎决策。
第三,限制发展铂漏板球法拉丝生产技术和中小型球窑,今后不要再新建或扩建生产线和球窑。
去年以来,球窑和球法拉丝(全称为铂漏板球法拉丝)工厂产销两旺,企业经营状况良好。1998年停产的20座球窑已恢复生产(目前全国已有45座球窑年产约30万吨球),球法拉丝开台数也迅速增加,但销售价格下滑,企业经济效益较差。必须看到今后的发展形势,是以池窑拉丝为主体的大型玻纤企业集团正在迅速壮大,在国内外市场产品质量、价格竞争中,它们有绝对的优势;加入WTO后,玻纤行业还要面临国外大型玻纤跨国集团公司产品的竞争,因此在“十五” 之初,球法拉丝企业必须正确定位,加强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尽快适应市场要求,在竞争中实现自主发展。
玻璃球将随着池窑拉丝的快速发展和球法拉丝生产技术及其产品的萎缩,需求量会逐渐减少,这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因此,今后非但不宜新建和扩建球窑,现有球窑也要逐渐调整或减产,个别拥有资金、技术和能源优势的大型球窑生产企业,可通过各种方式参加大型玻纤企业集团,将球窑改造成为池窑拉丝,但一定要上水平、上规模,要有自己的特色;少数球窑工厂可以借用池窑先进窑炉技术和装备,改造现有球窑,单座窑规模以万吨为宜,改造的目标是能够大幅度提高球的质量和降低成本,球的生产标准应向国际标准靠拢,争取打入国际市场,同时提高球法拉丝工艺的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其中,中碱球窑仍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也应加强技术改造,使之适应中碱纤维制品的需要,但其发展趋势是逐渐萎缩。大多数规模小、质量差、能耗高的球窑,应逐渐淘汰。
全国球法拉丝技术的生产能力多年过剩,即使在去年大好形势下,有的企业仍然开台不足,因此不可以再扩建炉台,更不要新建和扩建拉丝车间和工厂。对于现有的中小球法拉丝工厂,在结构调整中,仍然是有发展空间的,这主要是产品定位要正确,要组织生产那些大型池窑不能生产和生产不够经济的品种及那些批量小、质量要求极高的特种功能纤维,还有中碱玻纤制品和某些市场需要的高碱制品。另外,中、高碱玻纤制品市场会逐渐缩小,但仍会有一定的需求,比较适合应用球法生产。但球法拉丝技术从制球到拉丝,也应实事求是地借鉴池窑拉丝的先进技术和装备,努力争取在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降低成本上有一个大的飞跃,这是完全可能做到的。
在浸润剂技术领域必须尽快淘汰石蜡型浸润剂和无蜡增强型浸润剂,推广纺织纤维用淀粉型浸润剂和含有硅烷偶联剂的增强型浸润剂,一切要服从新的工艺要求和满足用户对制品的需要。例如电绝缘套管用纱的浸润剂问题,用户迫切要求解决。纺织方面要争取在较短时间内逐步淘汰150B捻线机、分条整经机和1511有梭织布机。我们要有纺织行业那样的气魄和力度,在细纱薄布生产中,推广适合于玻纤生产用的成熟的5 ~8公斤卷装量的新型捻线机、并捻机和分批整经并轴浆纱机以及喷气织机;无捻粗纱布(方格布)应用剑杆织机;各种系列网格布应采用网格布织机。资金充足的企业可以引进一些先进设备,最好选择适用的、成熟的、经过生产考验的国产设备。这些企业经过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完全可以办成玻纤行业高、新、特、优产品的生产、加工企业。
第四,有些小型工厂可以办成专业化的玻纤制品加工厂,从大型池窑拉丝工厂购买原纱(半成品)加工成各种深加工制品。
目前已经出现了无捻粗纱布、玻纤套管、玻纤带、绳、系列网格布、土工布、建筑墙体材料和装饰制品、多种毡制品等专业加工厂。这些加工厂绝大多数是民营和股份合作企业,经营灵活,效益显著,发展很快。
这些企业必定会逐步积累资金、更新加工设备。只有采用现代化的最新设备,才能加工出具有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的产品。这些数量庞大的专业加工厂,将是开拓最终产品市场的生力军,是池窑拉丝生产基地和骨干企业开发市场的尖兵,应通力合作,互惠互利,逐步形成各自稳定的合作关系,甚至发展成为集团公司的成员。
第五,陶土坩埚拉丝是国家再三明令禁止必须淘汰的落后技术,一定要争取在较短时间内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手段彻底淘汰。
陶土坩埚拉丝是生产伪劣产品的温床:一是原料采用废玻璃,均属高碱成分,有时含碱量高于14%。属于水解三级,不耐水、不耐碱且强度低、性极脆;二是陶土坩埚生产出来的纤维直径极不均匀,气泡很多,严重影响强度;三是电耗高,劳动强度大,不安全,污染环境;四是浸润剂质量低,大都是石蜡型或水剂,制品含水量高于标准要求;五是制品加工设备落后,产品质量很差。已发现有的地方用球法拉丝生产的纤维与陶土坩埚生产的纤维混织,冒充中碱玻纤布,更影响制品整体质量,属打假整治之列,玻璃钢生产企业一定要提高识别能力。
用陶土坩埚生产的产品决不能用于生产玻璃钢制品(已经发生过人身伤亡事故),它严重降低玻璃钢产品质量。更不能用作电绝缘制品,其电阻率大大低于无碱和中碱纤维;还有过滤材料、网格布,特别是土工布决不能用这种低劣纤维织造。用于管道包扎和增强石膏制品也会影响这些产品质量和寿命。由于其耐碱性能极差,决不能用于增强水泥制品等。
总之,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全行业和用户团结起来,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法令,尽快淘汰陶土坩埚拉丝及其制品,让它成为无人购买、无人使用的产品,最终使它在市场上消失。
对于现有从事陶土坩埚拉丝的工厂,那些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又有能源优势的地区,可以改造成为铂漏板球法拉丝,但必须具有自己的特色和竞争能力;那些加工能力较强、技术水平较高的,也可以通过更新加工设备改造成为专业玻纤制品加工厂;那些手工作坊式小厂,则应该及早停产或转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