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消防部门要将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所有 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采用不可燃烧的A级材料。然而近日市民李先生反映,他发现一建筑工地外墙保温材料是可燃的,并非公安部门规定的A级。他十分不解,既 然国家对外墙保温材料有明确的规定,为何一些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不照章办事?
记者调查:可燃保温板仍用在民宅上
在 该工地上,4月20日记者看到一种蓝色的外墙保温材料残片。该工程总承建单位一杨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蓝色保温材料属B2级保温材料,的确可燃。根据公消 〔2011〕65号规定,从3月15日起,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一律使用A级,但该工程属在建工程,其设计在新规定出来前已经过消防、兰州市墙材革新建筑 节能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墙改办”)、规划等部门的审核、审批,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外墙保温:A级是“新规”硬杠杆
记 者从兰州市消防支队了解到,保温材料燃烧级别分A级、B1级、B2级和B3级共4个级别,A级为拒燃材料,B级为可燃材料,其中B1级为难燃材料,B2级 为可燃材料,B3级为易燃材料。以前的“老规定”第二条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第四条又做了细化,规定:住宅建 筑高度大于等于100米的,应使用A级保温材料;高度大于等于60米小于100米的,其保温材料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 防火隔离带;高度大于等于24米小于60米的,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而新规定明确要求,从今年3月15日起,所有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采用不可燃烧的A级材料。
部门答疑:执行“新规”有点难
兰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建审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3月15日起,兰州市消防支队严格执行“新规定”,外墙保温材料审查达不到A级的民用建筑一律不予验收。 这主要是对新开工工程而言。对已审批开工的在建工程,该支队法制科张科长解释说,如果外墙保温材料使用B2级保温材料的,消防支队只能敦促其整改,无其他 强制办法。他认为,该文件仅仅是公安内部通知,文件并没有提出进一步让建设单位改正的强制措施,存在“软肋”,而目前兰州市在建工程几乎都在使用B2级保 温材料。
兰州市墙改办是执行国家墙体节能改革的部门,但对执行“新通知”,也有自己的看法和苦衷,墙改办检查科张科长认为,墙改办不是“新通知”的执行部门,“新通知”没有授予墙改办执行权,执行部门只有消防部门,如果墙改办执行“新通知”属越权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