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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瑞港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生产销售泡沫灭火系统: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泡沫灭火剂,泡沫消防栓,泡沫消防罐,泡沫产生器,泡沫消火栓箱,空气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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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高倍数泡沫发生器,高倍数泡沫发生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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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服务: 浏览次数:2390高倍数泡沫发生器 
需求数量: 100 
价格要求: 10000 报价
规格要求: PF4
包装要求: 标准
所在地: 浙江 宁波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详细信息
高倍数泡沫发生器产品说明:
    PF4高倍数泡沫灭火装置是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主要设备之一。其特点是使用方便灵活,发泡量大,适宜扑灭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火灾、固定仓库、各种大、中型船舶的船舱,泵舱、贵重仪器设备、地下工程等场所。  
固定式高倍数泡沫发生器工作原理:用0.3~1.0MPa的压力泡沫混合液驱动水轮带动风轮旋转,混合液经过喷头把泡沫混合液以雾状形式喷向发泡网,在网的内表面形成一层薄膜,由风轮吹到网上的风,吹胀成大量的气泡,构成为高倍数泡沫,淹没或覆盖燃烧物体的表面。利用泡沫的遮断,冷却和窒息作用达到灭火的目的。在全淹没和局部应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它固定在防护区内,达到灭火的目的。
固定式高倍数泡沫发生器技术参数: 
    规格型号:PF4 进水口压力:0.3-1.0(Mpa)   发泡量:112-200(M3/min) 混合液流量:2.4-4.75(L/min) 发泡倍数:>500(倍)    
固定式高倍数泡沫发生器注意事项:
(1)为了保证有效灭火,设计时应保护空间的立方面积计算配置必要数量的发生器,高倍数泡沫发生器安装高度不得低于被保护物,以防止产生背压影响发生器正常发泡。
(2)距离泡沫发生器空气进口端0.3m以内不应有遮挡物。
(3)在泡沫发生器的发泡网前方1m以内不应有妨碍泡沫喷放的障碍物。
(4)高倍数发生器必须采用高倍数泡沫灭火剂,才能保证其发生器没有剩余泡沫液。
(5)灭火后用风扇将残留泡沫群吹走冲洗,即可恢复现场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