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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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规定了比较塑料和其他非金属材料样品的相对燃烧特性的小型试验室筛选法。比较试验的引燃源为标称功率 50W的小型火焰,试验样品呈水平或垂直放置。
上述实验方法除测定样品的线性燃烧速率和余焰/余灼时间。适用于固体材料和按ISO 845的方法测定时视在密度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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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住举行条状试验样品的一端,是样品呈水平或垂直状态,自由端则与规定的实验火焰接触。用测量线性燃烧率的方法评定被水平支撑的条状样品燃烧特性,用测量余焰和余灼时间、火焰微粒的燃烧程度和滴落程度的方法评定被垂直支撑的条状样品的燃烧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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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验方法A即水平燃烧HB中,试样样品的水平位置特别适于评定燃烧程度和(或)火焰蔓延的速度即线性燃烧速率。
在试验方法B即垂直燃烧V中,试验样品的垂直位置特别适于评定移开试验火焰后的燃烧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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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方法A-水平燃烧试验(HB级)
试验方法B-垂直燃烧试验
分类分级:
根据试验样品的特性,将材料分为V-0、V-1或V-2三类,V表示垂直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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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L 94: 设备和器具部件塑料材料的可燃性能测试
> ISO 4589-2:1996+A1:2005 塑料室温氧指数测定燃烧性能测试
> ISO 4589-3:1996 塑料高温氧指数测定燃烧性能测试
> UL1581:2009 电线电缆垂直测试
> EN 5
> IEC 6
> IEC 6
> IEC 6
> GB/T 2406.1:2008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氧指数法
> GB/T 10707:2008 橡胶燃烧性能测定